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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應 廢輪胎油煉油專用催化劑 /廢輪胎油煉油專用催化劑  |
規(guī) 格: |
廢輪胎油煉油專用催化劑 |
價 格: |
11111/元/噸 |
數 量: |
11111 |
交貨地: |
淄博 |
發(fā)布時間: |
2015-11-09 |
有效期: |
255天 |
備 注: |
該催化劑使用環(huán)境為常壓條件下非臨氫狀態(tài),以特殊材料為基質,通過添加貴金屬等處理使其除了具有合理的孔分布,適宜的表面積和在水熱條件下的結構穩(wěn)定性外,還有針對性的對輪胎油中分子大的特點進行裂解處理,油品味道大大改善,并有良好的汽提性能和再生燒焦性能,同時限制了焦炭前身物在分子篩孔道內的沉積,因而延長了反應周期,并可以在沒有氫氣來源的煉油廠使用。
其使用方法簡單,在原反應釜上添裝反應器,反應器的尺寸根據出油量的多少設計。內裝入該催化劑,加熱蒸餾即可。
蒸餾后,油成淡黃色,密度能達到0.84-0.85,臭味基本消除(因其對橡膠大分子裂解處理)。十六烷值、辛烷值高,裂解氣中C2干氣很少,液體收率在80%以上。還具有降凝功效(凝點可控制在0--20℃)。該催化劑使用壽命長,一噸催化劑可以處理1000噸左右的輪胎油,能再生2-3次,成本增加約在50元/噸到100元/噸,省去了繁瑣的酸堿洗流程。較不使用催化劑生產的油售價能高出500-1000元。
催化劑使用要求:
1、催化劑不能受潮,不能與強酸、堿接觸。
2、催化劑裝填前用30目篩網篩去粉末。
3、催化劑在使用過程中根據產品凝點調整操作,當產品凝點符合要求時盡量維持低的反應溫度。
4、如果裝置間斷操作,停止進料后用0.4-0.6MPa蒸汽吹掃8-12小時.
5、反應溫度達到440℃以后,且產品顏色,凝點等不符合要求時,催化劑需要再生處理。
6、請按A劑:B劑=3:5比例填裝,空速控制在0.4~0.5 h-1。
催化劑包裝、標志、運輸、儲存:
1、本產品采用內襯塑料袋,外用塑料編織袋包裝。
2、本產品有較強的吸水性,在運輸過程中注意防潮。
3、本產品在儲存過程中要避免接觸酸堿及其它化學品,也不宜露天存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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